通知公告

转发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蚌埠市能源领域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推动蚌埠市“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我市优化调整产业及能源结构,提升我市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能源领域管理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切实增强能源领域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研究决定,建立蚌埠市能源领域专家库,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范围

科研机构、高校、政府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咨询机构等单位有志于推进我市能源领域绿色发展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专业包括但不限于:

1、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氢能、储能、天然气、石油、煤炭、地热能等重点能源领域。

2、晶硅太阳能、薄膜太阳能、风能、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燃料电池、液流电池、氢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生物质能等全产业链上重点领域。

3、电网、能源综合管理领域。

4、能源数字化、智能化领域。

5、其他相关能源领域。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无被取消相关专家资格等情形。

3、熟悉能源行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能耗标准、用能设备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

4、研究专家具备学士(含学士)以上学位及副高级(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从事能源领域研究或管理相关工作满5年。

5、项目评审技术专家应具备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并在本专业或本行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能耗标准、用能设备等;项目评审经济专家应具备副高级(含副高)以上职称并熟悉本行业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等。

6、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咨询、研究、评审、验收等工作。

7、能够积极参加能源领域产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工作职责

1、为蚌埠市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专业的决策咨询、科研攻关、课题研究、技术支持等工作。

2、参与能源领域相关项目的论证、评审、验收、调研等工作。

3、参与能源产业规划、电网提升改造、获得电力指标评价、能效产出评价等工作。

4、参与能源领域相关标准体系建设与标准制修订等工作。

5、协助能源领域产业主管部门开展其他工作。

四、入库流程

1、填写《蚌埠市能源领域专家库申请表》(见附件),附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市能源办统一组织论证评审,择优入库,并颁发《蚌埠市能源领域专家聘书》,聘期为二年。

五、其他

1、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能源办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有关单位可随时推荐,能源办将根据推荐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增补专家库专家。

蚌埠市发改委联系人:叶伟伟   电话:18955240789

联系邮箱:bbsnyb@126.com

联系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 3115 号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二楼5226能源办公室


附件:蚌埠市能源领域专家库申请表.docx